近日,欧盟官方公报发布(EU) 2017/774指令,对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附件Ⅱ附录C进行修订,针对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预置放入口中的玩具, 新增苯酚的迁移限制以及作为防腐剂的含量限制。该修订指令将在公报发布后的第20天开始生效,相关限制要求于2018年11月4日起正式实施。
物质 | CAS NO. | 限值 | 针对材料 | 用途 | 测试方法 |
苯酚 | 108-95-2 | 5mg/l(迁移量) | 聚合物材料 | 常作为酚醛树脂的单体用于生产玩具的胶合板。常存在于儿童帐篷,包装膜,充气玩具等玩具中 | EN 71-10:2005 & EN 71-11:2005 |
10mg/kg(含量) | 作为防腐剂 | 可以用作水性液体玩具的防腐剂,比如泡泡水,水性液体油墨 | EN 71-10:2005 & EN 71-11:2005 |
另外,根据欧盟CLP法规((EC) No 1272/2008),苯酚被归类为2类致突变物质,因此它也需满足玩具指令对CMR物质的管控,当苯酚作为CMR物质存在于玩具中,其含量应该等于或小于1%(10000mg/kg)。
温馨提示:
2015年11月24日发布的(EU) 2015/2115修订指令, 将甲酰胺及BIT两种物质新增到玩具安全指令附件Ⅱ附录C的要求将于5月24日正式实施,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,管控产品质量以符合法规要求。
物质 | CAS号 | 限值 |
1,2-苯并异噻唑-3-酮(BIT) | 2634-33-5 | 水性玩具材料中不得超过5 mg/kg(含量限值) |
甲酰胺 | 75-12-7 | 当泡沫玩具材料中含有超过200 mg/kg(基于含量)的甲酰胺时,需要进行释放量测试,并从测试日起不超过28天内,甲酰胺释放量不得超过20 μg/m3(排放量限值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