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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要求 rohs检测
发布时间: 2021-06-30 11:14 更新时间: 2024-04-25 07:07

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常见问题解读

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已于2016年1月6日颁布,并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为了帮助相关方理解《管理办法》各项要求,确保《管理办法》有效实施,2016年5月16日,工信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发布了实施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常见问题答疑。


 

1、适用范围


管理办法原文: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、销售和进口电器电子产品,适用本办法。


(1)电器电子定义:电器电子产品,是指依靠电流或电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、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,额定工作电压为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特、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特的设备及配套产品。其中涉及电能生产、传输和分配的设备除外。此处的“配套产品”,是指用于《管理办法》适用范围内电器电子设备的组件/部件、元器件和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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